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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市“印象南湖”蓝湖水岸杯摄影大赛

发布: 2008-6-04 20:57 | 作者: 印象南湖组委会 | 来源: 本站原创 | 查看: 186次

簇拥山水色,离尘不离城。
环境自然优美,空气清新舒爽,视野开阔,阳光充足,这就是蓝湖水岸 -- 一个繁华与自然兼得的“都市桃源”。
“印象南湖”-------龙山的优雅、秀美、灵动,有的是大家风范;南湖的宁静、淡雅、内敛、含蓄,却更象是一位小家碧玉的江南女子,在潜移默化中打动人心,而蓝湖水岸完美建筑又给南湖增添了更独特的魅力……生活,在蓝湖水岸!
为充分展示蓝湖水岸的魅力,倡导一种生活哲学--惬意人生,诗意栖居,岳阳市摄影家协会和明瑞地产、乐娱文化传媒特联合主办”印象南湖”蓝湖水岸杯摄影大赛。房屋有价,艺术无价。蓝湖水岸将是我们现代生活和艺术的完美诠释!
一、大赛主题:“印象南湖”;冠名:“蓝湖水岸”。
二、大赛目的:
1、蓝湖水岸二期的启动,充分利用南湖的天然美景,并借助摄影家的镜头,将蓝湖水岸的完美山水景观展示出来,提高岳阳楼盘的文化品位,构建和谐家园;引导住宅消费者提高文化鉴赏品位。
2、提高蓝湖水岸文化品位和艺术生活氛围,增强其艺术号召力和美誉度。
三、联合主办:兴城置业•蓝湖水岸、岳阳市摄影家协会、明瑞地产、乐娱文化传媒
四、参赛对象:面向全市。(岳阳市摄影家协会会员、摄影爱好者、蓝湖水岸业主等)
五、比赛时间:2008年6月6日开拍,7月10日截稿。
六、拍摄地点:蓝湖水岸和以蓝湖水岸为依托的南湖
七、拍摄内容:必须以蓝湖水岸为依托:1、表现秀美的南湖山水;2、精彩的滨湖生活;3、蓝湖水岸建筑之美。
八、奖项设置:
一等奖2名(写实1名、创意1名)  奖金各1000元
二等奖2名  奖金各600元
三等奖8名  奖金各300元
优秀奖若干  各奖100元。
所有获奖者由摄影家协会和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荣誉证书。
注:1、一至三等奖不重复授于同一作者,每位作者获奖作品累计不超过三幅。
2、评比结束由主办单位统一颁发奖金、稿酬和证书。
3、评委拍摄作品作为特邀,不参与评比,另付稿酬。
九、稿件要求及评选:
1、参赛作品要求:参赛数量不限、黑白彩色均可、尺寸7-10英寸(以最宽10寸为准),形式不限。不退稿,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,请粘连一起。作品无须装裱,作品背后须注明标题、作者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2、参赛作品内容:反映南湖风光及蓝湖水岸建筑之美,体现“印象南湖”温馨主题等摄影作品。
3、比赛日期:2008年6月6日-7月10日(作品交组委会秘书处:市摄影家协会黄长春(13907308310)或洞庭之声报李敏工作室(13974097976)
4、大赛期间,组委会秘书处和冠名单位择优推荐上报纸发表,见报作品如在评选中未获奖,按优秀奖标准付稿酬,并颁发证书(不同媒体不重复计算)。
5、评选日期:7月10日
6、 获奖名单及作品公布:7月中下旬在洞庭之声报、岳阳摄影网等媒体刊登。
7、评委组成:由岳阳市摄影家协会成员和主办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,进行公平、公正、公开评选,新闻媒体现场报道。
8、所有参赛者均须到组委会秘书处领取参赛资格证。
十、特别声明:
1、本次活动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,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参与者自己对自己负责,请照看好自己的贵重器材等物品,注意人身安全,如发生意外,活动主办方及召集者不承担赔偿责任,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和贵重物品等损害和损失,赔偿责任主办方及召集者同样不承担。
     2、参赛者因拍摄造成的任何费用(如胶片、模特、租船、租动力伞等),主办单位和商家概不承担。
3、所有入选作品,主办单位和冠名商家有权调底收集使用。20寸以内不再支付稿酬(包括制作展板、图片书刊、广告、挂历、报纸、电视、网站等),但保留作者署名权。街头等巨幅广告由使用商家和作者商议。
4、凡是自愿报名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者,均默认接受此条款。报名参加视同完全同意本召集的内容与活动方式的约定,并严格按要求参加活动。本声明中关于免除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及于本次活动主办方、召集人及为活动正常进行而提供服务的相关的工作人员。
十一、6月底视作品拍摄情况,决定是否举行隆重颁奖仪式。
十二、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秘书处
市摄影家协会黄长春(13907308310)
洞庭之声报李敏工作室(13974097976)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岳阳市“印象南湖”蓝湖水岸杯摄影大赛组委会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2008年6月3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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